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查制度
为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》(WS/T 642—2019)要求,特制定我校学生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查制度。
一、各学院应规范管理学生因病缺勤情况,保障学生健康权益,维护教学秩序,防范疫情传播风险。
二、各辅导员、各任课老师应当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,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,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病因,及时报告给学校卫生所,以便及时追查。
三、班级辅导员或学生宿舍管理员若发现传染病疫情,或者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,1天内有3名或连续3天内有多名学生(5人以上)患病,并有相似症状(如发热、咳嗽、咳痰、咯血、皮疹、腹泻、呕吐、黄疸等)或有与患者共同用餐、饮水接触史时,应第一时间向学校卫生所报告(联系电话:67991677),嘱学生及时就诊。
四、班级发生传染病疫情时,要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实行晨检、午检或晚检。由班级辅导员或班干部对各班学生出勤、健康状况进行登记,做好因病缺课的登记和病因追踪。
五、学校卫生所要第一时间按照相关传染性疾病管理办法,对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处置,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、早报告。
六、建立健全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,学生与家长间,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、区市疾控中心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,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。师生痊愈后,需凭医疗机构证明方可返校、复课。
附件:学生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查登记表
沈阳医学院卫生所
2025年3月
附件:学生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查登记表
晨检日期: 辅导员及联系电话: 登记人: 学院名称 : 年级: 班级:
寝室信息: # 班级人数: 当日到课人数: 疑似传染病的人数:
晨检时学生是否出现以下传染病早期症状:
(如:发热、咳嗽、咳痰、乏力、腹泻、呕吐、黄疸、皮疹、喘息等)
学生姓名 | 性别 | 年龄 | 缺勤日期 | 主要症状 | 是否就诊 | 就诊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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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诊医院名称 | 诊断名称 | 治疗意见(医嘱附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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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联系电话 | 所在学院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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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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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说明:
1、学生因患传染病缺勤情况于当日9点前报学校学生处及卫生所。
2、此表由各学院汇总,报卫生所保存备查。
3、卫生所咨询联系电话67991677。